安全“童”行,从我做起 | 合肥圣智阳光幼儿园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
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,为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,强化交通安全常识,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,12月2日,我校开展了以“守规则除隐患, 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的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学习。各班班主任组织小朋友观看了交通安全宣传片,通过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案例,让小朋友们更加懂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2011年,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"全国交通安全日"。2012年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[2012]30号)明确提出设立"全国交通安全日"。2011年,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《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"全国交通安全日"的请示》(公部请〔2012〕83号)。2012年11月18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,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"全国交通安全日"。
1.步行时,走人行道,靠右侧行走。
2.横穿马路,要走人行横道。行走时,先看左侧车辆,后看右侧车辆。
3.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绿灯亮时,可通行。红灯亮时,禁止通行。
4.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,等绿灯亮、机动车停驶后,再通过。红灯亮或显示“等待”信号时,禁止通过。
5.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,不横穿马路。
6.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,横穿马路时,要在确认安全后,再通过。
7.不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上打闹、猛跑。
